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5-2026年度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关于2025-2026年度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规范采购单位采购公务用车保险服务行为,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了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入围供应商,供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择选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下)的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由各采购单位执行本框架协议采购政策。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上包含30万元)的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应由采购单位另行组织政府采购。
二、服务范围及有效期限
榆阳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限额标准以下的公务用车(新能源车、燃油车、特种车)保险服务采购。
本次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的有效期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另行通知。
三、选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采购单位可在协议有效期限内,根据框架协议内容,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采取直接选定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程序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最高限价等有关情况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各入围供应商及其项目报价(附件1),框架协议采购系统采购人使用手册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办事指南下载。
联系人:榆阳区财政局采管股
联系电话:0912-3518955
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技术支持:029-96702转6
附件1: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2024-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及服务信息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