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7年度聘请会计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审计服务采购行为,提升小额零星采购便利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省级相关部门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了会计审计服务入围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3〕24 号)和《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函〔2024〕428 号)相关规定,西安市共享了省级单位会计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为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会计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服务内容
(一)会计服务。
1、财务报表编制业务
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方法进行编制,能综合反映采购人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特定时期收支、现金流量状况的书面文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制定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和其他经济管理活动咨询;及时解答日常会计相关问题;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代理纳税申报;代办相关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定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经济文件;培训会计人员;归纳整理会计档案资料;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其他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优化会计服务流程;协助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检查审查工作。
(二)审计服务。
审计服务内容:财务报表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二、供应商服务区域范围
西安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供应商服务期限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4月24日截止。
四、框架协议采购限额标准
当前西安市框架协议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若出台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即: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或单次采购金额未超过50万元的项目均可在入围供应商中选取。
五、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各单位政府采购会计审计服务预算金额未达到10万元且未编制采购预算的,可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自建采购计划进行交易。已编制采购预算或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卖场采购计划-框架协议合同授予方式申报采购计划,同步推送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方式确定成交商,签订采购合同、发布采购结果。
六、选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各级预算单位根据采购需求,按照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通过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方式自主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
七、取费标准及费用结算示例
基础价格上限: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500元/人·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800元/人·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1200元/人·日。
费用结算示例:基础价格上限×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如,折扣率填报为55%,表示每天1名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实际收取的服务费用=500元*55%,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计算同理。
八、入围供应商信息查询渠道
各级预算单位可通过“西安市财政局官网-专题专栏-政府采购-供应商”途径,或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西安市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查询会计审计服务入围供应商信息(详见附件1、2),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使用手册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
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杜新星
联系电话:029-89821846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029-96702转6
附件:1.2025-2027年度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及服务信息
2.2025-2027年度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及服务信息
西安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