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DZC2023-175
二、合同名称:综合处后勤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SDZC2023-175
四、项目名称:综合处后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太白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13379056105
供应商(乙方):陕西宝地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C区1号瞪羚谷7C105A
联系方式:029-818811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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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后勤服务(一标段) | 1(项) | ¥4,015,980.00 | ¥4,015,980.00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第一项,甲方职工每天早、午、晚三次工作餐的加工、制作和服务工作;第二项,甲方接待餐厅接待餐的餐饮制作和服务工作;第三项,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达到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 2、充分理解单位工作性质,食堂餐厅全年365日均需营业,食堂员工调休需企业自己调整;能够在突发事件和加班备勤特殊情况下保证单位备勤人员和外出执勤人员的伙食供应和配送;能够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一日三餐的开饭时间,根据甲方需求增加夜间加餐。 3、甲方指派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考核。乙方任命的现场经理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甲方与乙方工作人员不存在雇佣关系,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职工食堂的日常管理和人员调配、培训及管理,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保证职工正常就餐。 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定菜谱,每周菜品不重复,做到营养搭配、均衡膳食,每周五上午出下周菜单予以审核。接待餐以甲方提供的餐费标准及要求制定菜谱,以川菜、陕菜和本地小吃为主。 6、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职工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 7、设备、设施及用品管理方式:职工餐厅所使用厨房用品及餐具(由双方共同盘点,列出明细)由甲方提供,但乙方需保证其完好性,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餐厅内一切用品在承包期开始前由双方共同盘点确认,乙方对餐厅用品有使用权及保管权。瓷器、玻璃器皿在正常月破损率5%以内(包括5%),由甲方负责按照破损处理,超出正常破损率的瓷器和玻璃器皿,乙方需要照价赔偿。 8.就餐供应的原则:采取自助或分配方式用餐原则。中式餐供应,以陕西菜肴为主,包括陕北、关中、陕南地方风味特色,兼有其他菜系品种。 |
合同金额: 4,015,98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零壹万伍仟玖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