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WBZFCG-2023---G002
二、合同名称:黄河流域吴堡段2023-2024年度采砂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WBZFCG-2023---G002
四、项目名称:黄河流域吴堡段2023-2024年度采砂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吴堡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人民路万通大厦2号商住楼
联系方式:17829129777
供应商(乙方):榆林市泰丰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吴堡县
联系方式:133191210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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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标段:吴堡县冉湾采砂区 | 230,000(吨) | ¥19.47 | ¥4,478,100.00 | 由服务作业单位负责采砂作业,采砂方式为采砂船泵吸式采砂,采砂作业包括各标段范围内采砂、采砂设备(含采砂船、砂水分离器、采砂管道等)及采砂人员配备(人证合一)、采砂所需能耗(水、电、油等)、运砂道路维护、堆砂场地平整、采砂设备维护等,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冉湾采砂区设置 3 处临时堆砂点,其中配备水砂分离器的临时堆砂点 2处。共配套 3条采砂船,每个临时堆砂点各对应1 条采砂船。每条船配备3人,每处临时堆砂点配备1人,装载车司机配备根据装载车数量配备。 按照年度采砂需求,采砂区需平均每天完成1385.5吨,砂质量必须满足三类以上建筑用砂的颗粒级配、质量和技术要求,按国家标准《GB_T 14684-2022 建筑用砂》执行。 服务作业单位进场后,人员必须备案,必须人证合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需在城投集团变更登记。砂场内现有设备因故损坏照价赔偿,作业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限时作出整改,如期未整改完善的,则进行清场处理,同时配备安全员。 服务作业单位需提供船只的正规手续,必须为场内从业人员购买保险,采砂船最大自重吨位不得超过30t,功率不得高于300kw,采砂泵尺寸不超过6寸,场内采砂人员、安全人员需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与服务作业单位有雇佣或劳动关系。服务作业单位取得承包合同后,需自行购置水砂分离器,未购买水砂分离器视为放弃承包。投标人所使用机械、器具原则上必须在服务作业单位名下,如租赁其他单位的,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合同上需详细明确安全生产相关责任,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进行编码登记。采砂设备由服务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采用传统堆砂脱水的临时堆砂点3处,该临时堆砂点间距不得小于 500m,临时堆砂点总方量不得大于 3000m³,底面积不大于 600㎡,高度不高于5m。采用水砂分离器脱水的临时堆砂点1处,设置的水砂分离器间距原则上不小于 200m。采用水砂分离器的临时堆砂点砂堆底面积不大于 600㎡,高度不得超过2m。 各采砂作业区滩地转运道路采用砂砾路面,高度与现状河滩标高一致。采砂作业区转运道路两侧设置边界标识,采砂作业区运输道路应按照规划路线运输,设置相应路标。 采砂服务作业单位必须服从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黄委会与所有涉及部门的各项要求,因服务作业单位违反规定,受到水利部门、黄委会等处罚的,解除合同,终止合作,责令清 |
合同金额: 4,478,1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柒万捌仟壹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09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吴堡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吴堡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