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秦东陵ZM1临时考古工作大棚保护工程及附加工程周边环境改造的设计与施工(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XCT-267.1B1
项目名称:秦东陵ZM1临时考古工作大棚保护工程及附加工程周边环境改造的设计与施工(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秦东陵ZM1临时考古工作大棚保护项目设计及施工(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构筑物 | 秦东陵大棚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90,000.00 | 40,09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80个日历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东陵ZM1临时考古工作大棚保护项目设计及施工(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东陵ZM1临时考古工作大棚保护项目设计及施工(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及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书面承诺书;(2)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要求:a、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工程建设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b、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c、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说明: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8)社保缴纳证明:自2022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6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文件时请携带现金,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费售价:500元/套。
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领取文件后,应及时注册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入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周家庄村南文苑南路东
联系方式:029- 89053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联系方式:13720457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由工
电话:13720457267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