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微波消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豪盛花园B座1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8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D2022105
项目名称:微波消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微波消融治疗仪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51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1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微波消融治疗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14,000.00 | 51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合同包2(便携式移动B超、舌面脉信息采集体质辨识系统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98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便携式移动B超、舌面脉信息采集体质辨识系统等 | 1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6,000.00 | 98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微波消融治疗仪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合同包2(便携式移动B超、舌面脉信息采集体质辨识系统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微波消融治疗仪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合同包2(便携式移动B超、舌面脉信息采集体质辨识系统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17日 至 2022年10月19日 ,每天上午 1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6: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豪盛花园B座18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豪盛花园B座1803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豪盛花园B座1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商洛市山阳县十里铺街办十里铺社区
联系方式:0914-8383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必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豪盛花园B座1803室
联系方式:029-89292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309230649
陕西信必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6日